发布人:张中义 签发人:李龙强 发布部门:社会科学处 发布日期:2023-06-08
附件:
附件1: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登记表.docx;
附件2:陕西省社科联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xls;
校内有关单位:
为配合陕西省社科数据资源库及其应用检索系统建设,服务于我校社科项目申报、成果管理和成果宣传,需对我校文科机构、社科人才、社科项目和社科成果等信息进行采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有社科类科研成果、以及有社科类项目申报意向的校内科研人员均需填报,文科教学单位需全员填报、有文科科研成果(社科联项目)人员必须填报、从事交叉学科研究人员需要填报。
信息录入省级管理系统后,将成为社科联项目申报、成果评奖的重要参考,请重视数据填报工作,按照规范格式填报相关内容,务必做到详实准确,符合条件的须“应报尽报”。
二、填报内容
报送内容为社科研究机构和社科人才产出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
三、填报要求
(一)社科研究机构信息填报
各社科类院(系)、中心(所)、处(室)、 研究基地等具有固定专职人员、固定经费、固定办公场所的实体工作机构,相关信息需填入附件1的附表中。
(二)社科人才信息填报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现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含交叉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均需填报;
2.具有二级教授职称的退休人员,均需填报;
3.管理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需要填报。无法划归归属单位的管理人员,“所在机构”一栏可不填。
社科人才相关信息填入附件2的附表中。
(三)科研项目信息填报
科研项目只填报省级以上(含省级)且自己是主持人的项目,如:
1.承担(含在研)和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中央其他部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要填报。
2.承担(含在研)和完成的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需要填报。
3.承担(含在研)和完成的陕西省软科学项目需要填报。
(四)研究成果信息填报
个人成果是指个人全部的社科类成果,只要成果有自己的署名即可填报(不考虑署名位次)。填报信息包括:论文、专著、报告和成果获奖等。
1.发表的全部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均需填报。以外文撰写发表的论文,外文名称后面须填入中文译名。
2.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专著,需要填报。
3.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调研报告,需要填报。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的相关成果信息,需要填报。
(五)工作安排
1.信息填报工作由各文科院部的科研管理副院长统筹推进,科研秘书负责填报组织和提交工作。
2.文科院部对所属人员进行全员信息填报,并需合理地将所属人员划归到某个社科机构或划归在院部(即相关信息只能归属于机构或者院部,不能既出现在学院又出现在机构)。
3.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1),由平台依托的院部以社科研究机构为单位“一个机构一张表”的模式进行填报,原则上一个人只能归属一个机构。
4.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由院部统筹,具体信息由教师个人提供。
5.附件1和附件2中的人员、成果等信息不可重叠。
6.其他理科院部有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含交叉学科)教学科研工作成果或有意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请自行填表并备注个人文科研究方向后,按时将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7.涉及保密内容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不在填报范围内。
8.填表时请先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要求填报。一级学科\二级学科需要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
三、报送方式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3年6月26日11:00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社科数据资源库机构信息登记表》《社科数据资源库个人信息登记表》纸质版报送到社会科学处办公室,电子版以“社科数据信息统计+学院”的格式命名后,发送至slxyskc@163.com电子邮箱。
联系人: 张中义 09142387284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