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分会: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18年4月上旬召开三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为了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作用,为学校创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言献策,为教职工办实事,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参考范围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商洛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推进应用型学校发展的提案。
2、关于促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的提案。
3、关于加强和提高学校综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案。
4、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进教职工素质教育的提案。
5、关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提高为教职工服务水平的提案。
6、关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文明安全校园的提案。
二、基本要求
1、“教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及要求。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三位或三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5、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商洛学院三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详见附件),提案要求语言表达明确、简洁。
7、各分会代表提案收集汇总后,纸质版经分会主席审阅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后交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工会辛颖老师OA邮箱。
8、提案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
商洛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