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薛雨 签发人:张晓倩 发布部门:督导与评估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3-05-30
各二级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会〔2023〕1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今年我校拟推荐立项范围为基础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1.重点课题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或实践问题。附件1提供的重点课题立项名称即为申报的课题立项题目,申报人不得随意改变课题立项名称和研究方向。
2.一般课题为基础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注重研究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附件1提供的一般课题立项名称可以作为申报的课题立项题目,也可以作为选题时的参照研究方向。
自主课题应从基础教育教学实践需要出发,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即教育问题或教学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一律申报为一般课题。
二、课题申报相关说明
1.课题实行双主持人申报方式,一名为行政主持人,一名为学术主持人。
(1)行政主持人
行政主持人应是申报单位的负责人。行政主持人的主要职责是部署安排课题立项、研究、成员培训、结题申报的实施工作,要积极为课题研究提供便利条件,并参与到实际的研究工作。
(2)学术主持人
学术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视野宽广,科研意识和能力较强,在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申报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或教研骨干教师。
学术主持人要合理选择课题组成员(不包括行政主持人和学术主持人),一般为5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增加或减少1—2人),且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课题研究。
2.课题研究时间从课题立项名单公布之日算起,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2年。每年7月—10月为课题研究结题评审鉴定时间。
3.凡承担省教育学会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度研究项目。若发现申报人及其成员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
4.今年我校实行限项申报,每个二级院(部)限报3项。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课题立项申报材料格式:标题为小二号宋体,正文为5号宋体,表格内字体为5号宋体,1式3份,A4正反面印制。
2.课题申报材料报送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12:00前。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材料报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薛雨OA邮箱。
3.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需向陕西省教育学会缴纳评审费300元。
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