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准治港治澳的正确方向,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上做到全面准确。第一,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从港澳来说,依法治理,首要的是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特别行政区的一切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以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作为最高准则。全社会都应该自觉尊崇宪法和基本法、遵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
第二,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正确把握和处理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必须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结合起来。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具有全面管治权。必须把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港澳的繁荣发展从来都与祖国密切相关,港澳也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而独特的贡献。
第三,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随着“一国两制”实践的不断深入,中央和特别行政区都有责任在全面检视宪法和基本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该制定的法律要制定,该修改的法律要修改,该废除的法律要废除,该补充的制度要补充,该配套的机制要配套。以爱国者为主体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必然要求。必须确保行政长官由中央信任的爱国者担任,符合爱国爱港或爱国爱澳、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香港或澳门社会认同等标准。当前,港澳内外环境出现了许多新变化,管治也面临不少新问题、新挑战,更加需要特别行政区政府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中央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法治,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实现良政善治。
摘自:人民日报 作者: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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