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宿舍内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学生宿舍、班级内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地震、火灾)经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启动本预案。
二、安全稳定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院党总支书记
成 员:院长、副院长、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各班班主任、学生干部
2.安全稳定应急小组
组 长:学工办主任
成 员:各班班长
三、宿舍安全稳定教育与管理
1.教育学生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张望;
2.收缴学生教室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
3.教育学生培养防电、防水意识;
4.教育学生远离危险的区域,加强安全意识;
5.教育学生不参加涉及危害国家机密的事,要理性爱国,依法爱国,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四、各种应急情况预案
(一)火灾的预防和教育
1.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在公共场合、班级、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爱护、保护好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杜绝消防隐患,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开通安全通道紧急疏散,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
8.不准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9.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参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处置预案》。
学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0914—2329417、2312308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 119 急救电话 120
(二)住宿学生急性生病处理预案
1.各班班干部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等),应仔细询问,上报楼管辅导员,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有老师陪同;
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与学校值班队领导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若不能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花费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
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院领导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5.若存在意外情况,需通知在校警察;在校警到达后,应积极配合校警解决问题。
(三)被盗案件处置预案
1.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保卫处报警;
(2)报告案件涉及的班级;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班级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系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员处置预案
宿舍周围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告,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现场教职工要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稳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争取救援时间。
报警时,一是要讲清发案的地点、现场人数、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枪)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报警,尽量减少损失。